事情好像发生一个月左右了,知道前几天才公诸于众。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耳闻:具体就是武汉一个年龄58岁的老妪去了政务衙门,遭到了6名曾接受特警训练的健壮便衣长达16分钟的殴打。而被打者陈玉莲的丈夫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黄仕明,为副厅级干部。这下可他娘的有好戏看了,“大水冲了龙王庙啊”!
看到这样的消息,我先是手舞足蹈,大声疾呼武汉警察真他妈的牛逼。可是理智告诉我,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爱国主义者,别人挨打了,我不应该高兴,但是确实很高兴嘛!
冷静下来看看细节吧,据说警察打人的解释是把陈某人当成了上访群众。这个解释好像把整个后方的丑恶嘴脸都不小心揭露了出来。“上访群众”?挨打?到这里,我不得不很痛苦的得出一个令人不安的结论:“上访”等于挨打!上访制度,据鄙人所知应该是合法的,至少应该是合理的吧。记得上小学时就有一些爱打小报告的混蛋孩子,经常还会莫名其妙的受到老是及其山炮式的表扬和鼓励。如果到看到这你觉得我说的很对,我敢肯定你肯定被那帮混蛋孩子大过小报告。或许从那时候起,某些人就养成了“上访”的良好习惯了。
上了大学以后,发现大学就是半个社会,似乎作为学生永远都会有纠缠不清的和食堂,宿舍之间的矛盾。印象里,学校也很多次的虚张声势的,徒有虚名的进行一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什么狗屁座谈会,如果你很不幸被选去的话,希望你别太天真。这里师兄告诉你一招:当校领导问你有什么意见时,你就回他一句“什么时候能把之前我们学长提的意见解决了之后,再来问我们有什么意见吧,请领导不要急于求成,一步一步来”!保证你说完,领导再不敢以这种方式来恶心你。
话说回到上访吧,之前说了:这个制度应该是合法的,但至少应该是合理的。那上访的群众为什么会遭到毒打呢?当一群人开始烧书时,这群人恐怕也块开始烧人了。当他们不希望你说话时,他们也不太想让你继续生存了。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,你上访,你就动摇了他的根基。成王败寇,窃国者,诸侯!当战争结束,失败的一方,即便是正义的自卫战争一方,也难逃什么“反人类”,“危害国家安全”什么样的罪名,其实这东西根本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得死,至于罪名,莫须有?
这个被打的如果是个真正的普通上访群众,或者甚至很不幸的是一个被误认为上访的普通群众,总之她男人是挖煤的或者砍树的或者扫路的,这个事,我可能听都听不到,即便听到了也不会有什么悲天悯人的情怀了,因为这事那么多啊,多死了,多到了让人觉得理所当然的地步。
这事估计是被封锁,被隐瞒了,所以一个月后才大白于天下。没有不透风的墙,媳妇出轨肯定他妈的遇到了流氓。局长夫人不“上访”也能遭打,那些便衣肯定都他妈色盲。
这事我没有兴趣继续关注下去了,想也知道是个什么结果。政法委是个什么地方啊?政法委有文强罩着,那几个倒霉警察估计吓得屁都凉了。升迁的可能性估计不大了,不过饭碗肯定不会丢的。既然穿了便衣,证明是有领导要求的,估计出了事还得死不承认,或者说是“临时工”。这是社会主义特色一大创造-------城管--------的光荣传统。想想这事闹了这么大,如果你是那个倒霉的局长,你会干掉这6个警察吗?傻子才这么干呢?这不等于是仗势欺人吗,领导不会那么傻的,别把领导想的跟你一样!
从“武汉局长夫人遭打”中看,中国的上访制度的实属形同虚设。骗一骗无知群众还可以,但任何一有良知的,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不会觉得“上访”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最好诠释,因为在他们看来“上访”等于“挨打”。 |